從12月16日起至21日,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發生了今年以來最持久最嚴重的一次重污染天氣過程。
6省市深陷“霾”籠、40個城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23個城市啟動紅色預警、17個城市發布橙色預警……目前,霧霾范圍進一步擴大,霾區范圍將達到142萬平方公里。
與此同時,北京市擬將霾寫入《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簡稱《條例》)。一石激起千層浪,此舉引發氣象、環保專家們的激烈討論。
霾是不是氣象災害?
據了解,早在甲骨卜辭中就已經出現霾字,將霾作為一種天氣要追溯到《詩經》。《詩經·邶風·終風》中寫道,“終風且霾,惠然肯來,莫往莫來,悠悠我思。”在《后漢書》中更有“霧霾蔽日”的說法。
“無論是從造字結構特有的‘雨’字頭,還是從古文的記載來看,霾屬于氣象名詞的范疇。”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胡非說。
中國工程院院士徐祥德也表示,“霾是一種天氣現象,自古就有。現階段,霾是復雜的氣象條件加人為污染造成的。”
在徐祥德看來,氣象災害由氣象因素、孕災環境、承災體三方面構成。天氣現象如霧霾等是災害的觸發因素;孕災環境主要指經緯度、地形地貌等;承災體主要指人和人造設施,三者共同作用才構成氣象災害。霧霾等天氣現象不能等同于氣象災害本身。
徐祥德指出,霾的發生發展既有自然因素(適宜的氣象條件),也有人為的影響(污染物),自然因素是內因,人為影響是外因,相互影響、互為作用,人為影響加劇了霾的危害與影響,并形成重污染天氣。霾與重污染天氣既有內在的必然聯系,也有外在的實質性差別,不能簡單地混為一談。
“霾是氣象現象之一,其造成的災害是氣象災害,按照其發生發展機理和影響程度,是分等級的。”徐祥德說。
對此,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中國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呂忠梅表示質疑,“如果將以氣象變化方式表現的污染定義為氣象災害,那么以大氣污染的其他形式如酸雨、光化學煙霧等,是否都要定義為氣象災害?”
呂忠梅認為,如果將“霾”作為氣象災害,意味著個人不具有呼吸清潔空氣的權利、政府也不負有治“霾”的責任,任何人都可以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這與綠色發展的理念、美麗中國的愿景顯然是完全背離的。
據了解,我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明確,“氣象災害是指臺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和大霧等所造成的災害”,其中不包括“霾”。
復旦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張梓太指出,氣象災害是自然災害的一種,自然災害是不能被人的力量所控制所引發。霾的產生與人類活動緊密相關,就這點而言,《草案》將霾納為自然災害不僅違反科學規律,會混淆概念,還會為霾污染制造者提供一個逃避責任的理由。
是否影響大氣污染治理?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霾”屬于天氣現象和污染現象交叉的復合現象,且問題已經十分凸顯,成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霾入法可以讓政府部門盡更多的責任,讓全社會更加關注霾的防治,統一行動,形成防霾治霾的有效保障系統。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表示,條例不是給某一個部門立法,而是結合北京實際情況制定的綜合性防災減災地方性法規,隱患治理主體責任在政府,將霾列入氣象災害范疇,不改變“政府統籌部門各負其責”的現有治理工作格局。
據了解,北京市將霾作為氣象災害立法并非全國首例,京津冀及周邊六省市中,天津、河北、河南均將霾寫入氣象災害立法。
但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柴發合認為,將“霾”納入“氣象災害”范疇,很可能給人造成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有意“靠天吃飯”、推卸責任的印象,削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效果,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霾是可以防治的,而氣象災害只能通過各種防御措施盡量避免和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無法從根本上進行防治。”北京環境與公眾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說,將霾列入氣象災害,將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帶來混亂。
“霾一旦列為氣象災害,就會排除人為污染的情形,而成為不可抗力免責事由。”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竺效表示,如果將霾通過立法列為氣象災害,必定會給未來的環境侵權訴訟帶來法律適用上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藍天何時才能不再等風來?
霧霾關系著所有人的健康利益,關系著人們生活的幸福感,關系著環境治理的直接效果,因此,任何關于霧霾治理的舉動都會備受關注。
徐祥德表示,當前“重污染天氣”是霾的特例或者人為影響加劇的結果,是在具備霾產生的氣象條件下,大氣污染物濃度達到一定程度,人為影響已轉化為主要因素,突出強調的是污染,對大氣環境、空氣質量和人民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2014年1月7日,環境保護部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簽署《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責任書明確,對未通過考核的地區,環境保護部將會同組織部門、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并約談有關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新環保法對地方政府要求更嚴,明確了環保直接與干部考評掛鉤。
業內人士表示,霧霾治本之策在于逐步降低地區污染物的排放總量,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關鍵在于推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盡快調整不合理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以及城市功能區布局。
因此,治理霧霾需要各級政府管控好各自的污染源,從細節抓起,抓好精細化管理,不斷減少污染排放總量。在霧霾治理過程中,政府的責任不可推卸。
霧霾治理是一場持久戰,必須久久為功、狠抓落實,惟愿等風來的日子早點結束。
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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