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華訊投資(833924)發布關于長沙分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證監會監管局于2017年4月對長沙分公司實施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分公司存在廣告宣傳存在不實、誤導性信息。
華訊投資長沙分公司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華訊投顧”專業版廠告,存在“精確把握個股起漲點,博取短期、超額利潤空間”等誤導性宣傳內容,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此外,該分公司在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的人員向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而且該分公司投資顧問助理李某某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卻通過QO、微信等傳播媒介直接向客戶提供股票操作建議,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該分公司在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時,未按要求提示潛在的投資風險,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
而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責令華訊投資長沙分公司就上述問題子以改正。該分公司應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證監局表示將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新三板在線獲悉,華訊投資于2015年10月29日掛牌新三板,主要致力于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專業、專屬、專注的高端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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